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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网络维护观京东开始向线下布局

2017-4-10 18:42:18      点击:
广州网络维护 www.pc626.com 报道:4月10日下午,京东集团CEO刘强东宣布,未来五年,京东将在全国开设超过一百万家京东便利店,其中一半在农村。刘强东称,这是继一万家京东家电专卖店计划后的第三个线下合作项目,此外,还有一个线下线上融合项目暂时保密。
便利店有过交集。当时京东宣布与北京、上海、广州、哈尔滨等15座城市的数万家便利店进行战略合作。这些店铺在入驻京东网上平台之后,将会在信息系统、会员系统、消费信贷体系和服务体系等方面与京东深度整合。
近一年来,京东在线下领域更是持续发力。先后入股永辉超市、收购1号店,并与沃尔玛达成合作。
今天下午,京东超市还宣布三年内,将在全国开设5000家“京东母婴体验店”。
今天下午,京东对外宣布,2017年京东超市母婴品类将开启“4+”计划,即针对合作、模式、渠道、营销等四个方面进行全面升级。其中,在渠道下沉方面,京东超市将与贝全携手,3年内在全国开设5000家“京东母婴体验店”,重点覆盖在三四线城市。 京东超市负责人表示,未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全面布局的大母婴产业生态将成为母婴行业发展必由之路。
未来,在京东母婴体验店里,消费者可享受线上营销活动的优惠价格,直接购物并取货。同时,在体验店1公里辐射范围内,消费者在京东平台下单购买母婴类产品,便可由体验店提供“最后一公里”O2O闪送服务。
对整个电商行业而言,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已经达成共识。京东此次与在线下开设“京东母婴体验店”,也是希望从京东线上平台延伸至线下的多场景消费及体验,从而实现可满足母婴消费者全需求的闭环。
在众多商品品类中,京东之所以单独针对母婴品类进行升级,是因为自去年国家二胎政策发布后,母婴快消品市场迎来了新的增长爆发期。
据21世纪经济研究院预计,受出生人口增长和消费升级的推动,未来五年,中国母婴市场规模将以每年不低于16%的增速增长,到2020年整体市场规模将超过4万亿。
而由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公布的《2016年中国母婴快消品线上销售报告》显示,2016年,京东占据了中国B2C母婴快消品线上市场45%的份额,成为线上母婴快消品最大的零售平台。
京东方面表示,京东超市母婴品类未来将通过新通路的渠道触达更多三线城市以下的中小门店,预计2017年可覆盖3万家门店。
商品开袋验货后能否退货?“海淘”是否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3月15日起,《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正式施行,新规细化填补了不少监管空白,有望更加给力地保护消费者网络购物的合法权益。“下单容易退货难”的网购难题在新规实施后是否得到改善?相关电商平台执行情况如何?
3月15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出台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细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明确了不适用退货的商品范围和商品完好标准以及相关退货程序,并对网络商品销售者违反该办法规定,作出了明确的处罚细则。
新规的落地实施情况怎样?目前消费者还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网络交易平台应当负起什么责任?
“开袋验货”少了后顾之忧
大的电商平台调整退货流程,但也有平台未尽到显著提示义务
“开袋验货”是否影响退货?在江苏省消协,此类的投诉不在少数。
《办法》明确,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可以依照七日无理由退货相关规定进行退货。这项法律依据让消费者“开袋验货”少了一些后顾之忧。
“新规给消费者吃了一颗定心丸,购物更有底气了。”苏州姑娘小娟前不久才在网购平台“无理由”退了一件新买的外裤,退货过程十分顺利。采访中,不少消费者对网购退货的这一新规表示支持。
江苏省工商局消保分局副局长赵荣霞介绍,目前大的平台都根据规定,修改了售后服务特别是“退货”条款,重新调整了“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目录”和平台对于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完好”的标准,修改退货流程,用技术手段保证退货时限、退款时限的合法合规。但也有部分网络商品交易平台还没有在流程中进行“跳框确认”,而只是在网站或平台公告中予以说明或者在相关商品信息中进行标注,没有尽到显著提示义务。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许明告诉记者,过去投诉中出现较多的一种情况是,商家利用网页上的技术手段,消费者下单时如果选择“不同意放弃七天无理由退货”,则完成不了订单;而“同意放弃七天无理由退货”,则不能享受到权利。另一种的情况是,网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退货一般是不需要买家承担运费的,而七天无理由退货则需要,有一些店铺要求买家因质量、缺件等问题造成退货时也按照七日无理由退货走。“随着新规的出台,这些问题正在逐渐缓解。”许明说。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明确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同时,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这也令一些商家松了一口气。据悉,以往消协每年都会接到消费者购买保健内衣、手机耳机等产品要求退货的情况,商家表示该产品已被贴身试穿,已联网或被激活,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不能退换。双方各执一词、久拖不决。《办法》施行后有了细则,一些网店也提醒消费者,可以就近到实体店进行试听试用等,倡导理性消费以避免造成损失。
“海淘”退货仍需“理由”